沈阳的潘先生到沈阳儿童医院照顾正在住院的孩子,因为医院内已经没有多余的车位,着急的潘先生将车停在医院正门路旁。

四、写作(60分)
20、阅读下面的材料,根据要求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60分)
   沈阳的潘先生到沈阳儿童医院照顾正在住院的孩子,因为医院内已经没有多余的车位,着急的潘先生将车停在医院正门路旁。孩子生病,潘先生自然着急,而医院停车位有限,所以不得已才选择违停,在当天上午
第一次被罚后,他下午换了个地方又一次违停,并给交警留下一张字条:“警察同志,孩子在儿童医院住院,医院的停车场没有位置了,没办法才停到这里,请不要贴我,碍事我就移车……”给他贴第一张罚单的交警看到后,选择不再对潘先生贴罚单,还写上“祝早日康复,以后尽量按位停车”的字条,落款为“皇姑大队宣”。
对于以上的事情,你怎么看?请写一篇文章,表明你的态度,阐述你的看法。
要求:选好角度,确定立意,明确文体,自拟标题;不要套作,不得抄袭。

20.[写作指导]考生从不同角度思考,可以有以下几种立意:
(1)“守法”拒绝私情借口。“法”之所以为“法”,在于它的公正、平等、不可侵犯,法律一旦公之于众,任何个人、任何私情都不得例外,潘先生因为孩子有病,医院里没有停车位,索性将车停在大街上,于情可以理解,然而,不能因此被“宽恕”,不能因此免于处罚。试想,当人人都以自己的私情为理由,不去遵守法律,是不是都可以免于处罚呢?
(2)“执法”不可施恩。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等,这些大家耳熟能详,怎么到了“执法”的具体行动中,却可以用一张“温情”的字条来代替铁定的法律,交警是交通法规的执行者,严格按照法律办事是自己的职责,怎么可以用“温情”的字条来默许潘先生的违法行为?
(3)“执法”也可以有温度。法律法规神圣不可侵犯,然而执法却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有所变通。法律是铁定的,然而人心是温暖的,执法者对违法人员不一定都要“横眉冷对”,有时候也可以“施以温情”,既让违法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又让其感受到社会的温暖、人性的温度,从而使其心悦诚服地遵守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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