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案件庭审进社区

5.【2020.岳阳中考题】毒品案件庭审进社区
庭审
活动
2020年6月26日,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一起贩毒犯罪案件的庭审现场搬到了岳荣社区居委会,有学生、群众、记者等百余人旁听了庭审。
审理
案件
2018年1月至3月间,刘某(另案处理)三次联系被告人陈某,欲购买毒品甲基苯丙胺片剂,陈某三次共计贩卖该种片剂38500粒给刘某。
法庭宣判:被告人陈某贩卖毒品犯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上述活动与案例
①能够让人们更好地接受禁毒法律法规教育
②通过严打毒品犯罪,彰显了法律的权威
③警示人们:“不仅不能染毒,更不能贩毒”
④表明对陈某的判决结果都属于刑罚中的主刑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①③④ D.②③④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不良诱惑。不良诱惑伤害我们的身体,损坏我们的心灵,有损我们的身心健康;消磨人的意志,使人不思进取;使人无视法律的尊严,损害他人和社会,使人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毒品是祸国殃民的毒瘤,吸食、注射毒品身心将受到极大摧残;贩毒犯罪案件的庭审活动通过严打毒品犯罪,彰显了法律的权威,从反面警示人们“不能染毒,更不能贩毒”,能够让人们更好地接受禁毒法律法规教育,①②③符合题意;④错误,只有犯罪行为才受刑罚处罚。此题要准确掌握课本知识﹣不良诱惑的危害性,在此基础上即可做出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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