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材料一: 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首次对部分劳动性所得实行综合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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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材料一:
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首次对部分劳动性所得实行综合征税,个税起征点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优化调整了税率结构等,首次增加了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个专项附加扣除。此次个税制度改革走出了我国个人所得税由分类征收向综合征收转换的关键一步,有助于解决分类征税方式下不同所得项目之间税负不平衡的问题;将大幅降低中低收入者税收负担,更好地发挥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实现从普惠制改革到定点减负的转变,财政部部长刘昆说,个税起征标准综合考虑了人民群众消费支出水平增长等各方面因素,并体现了一定的前瞻性。
同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正式实施。“《办法》是在广泛听取民意、集中民智和充分凝聚各方共识的基础上形成的。从公开征求意见到《办法》公布后各方面的反映看,社会各界对《办法》的评价是积极的、正面的,普遍认为专项附加扣除力度之大,超出预期,是一项实实在在的减负政策。”财政部副部长程丽华说,财政部将会同税务总局等相关部门,全力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特别是要做好信息系统优化和数据共享工作,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交换,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使纳税人能够充分、便捷地享受到扣除政策。

(摘编自《中国经济周刊》《经济日报》)

材料二:
表一:个税起征点提高至每月5000元后不同收入水平的减税情况(单位:元)
 

(摘自《中国经济周刊》)

表二:赡养老人和子女教育扣除情况测算
 

(摘自田志伟、田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可能的减税成效及完善方向》)

[注]扣除款:指按照《办法》规定从享有该专项扣除政策的纳税人的应税收入中减除的款项。如王某扣除五险一金每月实发工资8000元,减除5000元免税额,其应税收入为3000元,现在其享有子女教育专项扣除每月再扣除2000元,那么这2000元即扣除款。
材料三:
目前一个典型的城市家庭抚养一个小孩的成本每年大约是3万元,考虑到边际成本递减,抚养两个小孩的成本大概为5万元。如果夫妻两人年总收入为25万元,按目前的抵扣方案,养育两孩每年抵扣额为2.4万元,在20%的税率下,这意味着家庭一年只能节省4800元,与年均5万元的养育成本相比微不足道。

(摘自梁建章《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应该按小孩人头抵税》)

材料四:
依据《办法》,夫妻双方只能在负责自己的父母养老时获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若夫妻双方仅有一方具有工作收入,实际上承担着夫妻双方父母共同的养老,但法律却只允许其在缴纳个税时抵扣自己父母的养老费用支出,不允许抵扣对方父母的养老费用支出,这不仅不合理,而且可能引发家庭内部矛盾,不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

(摘自田志伟、田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可能的减税成效及完善方向》)

4. 下列对材料二相关内容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 个税起征点提高至每月5000元后,纳税人的收入与纳税额、减税额成正比,但与降税幅度成反比,月薪2万元以下的收入群体税负下降明显:
B. 收入高的群体纳税额高而降税幅度小,收入低的群体纳税额低而降税幅度大,体现税收调节个人收入的作用,低收入者是最大收益者。
C. 高收入人群享有子女教育扣除的比例最小且其平均扣除费用最少,因此较赡养老人费用扣除,子女教育扣除会给高收入人群带来更大利益。
D. 高收入人群享有赡养老人扣除的人数多、扣除款多,中低收入人群享有子女教育扣除的人数多、扣除款多,体现了专项附加扣除定点减负作用。
5. 下列对材料相关内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 新个人所得税法具有创新性与前瞻性,实行部分劳动性所得综合征税、提高个税起征点、增加专项附加扣除、优化调整税率结构是其突出亮点。
B. 我国个人所得税以前是分类征收,新个人所得税法向综合征收迈出了关键的一步,对解决税负不平衡有帮助作用。
C. 要使纳税人能充分、便捷地享受到专项附加扣除政策需要多部门协同工作,其中信息系统优化和数据共享工作成为重要的一环。
D.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在制定时虽然广泛听取了民意但在赡养老人、子女教育等方面并未充分凝聚各方共识。
6. 根据材料四内容,给《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提一条修订建议并给出理由。
【答案】4. C    5. D    
6. 将岳父母和公婆纳入赡养父母专项扣除的范围;理由:①更符合家庭实际情况;②有利于倡导孝敬父母的社会风尚;③有利于家庭社会的和谐;④让纳税人更能切实地感受到减税效果,更有获得感。

【解析】
【分析】
【4题详解】
本题考查学生筛选并整合文中的信息的能力。解答此类题目,首先要认真审题,明确题干的要求,如“下列对材料二相关内容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要求选出“不正确的一项”,然后浏览选项,到材料二中圈出相关的内容,进行比对,做出判断。本题中,C项,“因此较赡养老人费用扣除,子女教育扣除会给高收入人群带来更大利益”错误,从材料二的图表二“赡养老人和子女教育扣除情况测算”中的数据来看,应是赡养老人费用扣除比子女教育扣除会给高收入人群带来更大利益。故选C项。
【5题详解】
本题考查学生筛选整合文本信息,概括中心意思的能力。解答此类题目,首先要明确题干的要求,即选择“正确”或“错误”“一项”或“两项”的要求,如本题“下列对材料相关内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然后浏览选项的内容,到文章中圈出相关的句子,再一一进行比对。本题中,D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并未充分凝聚各方共识”错误,材料一原文说的是“《办法》是在广泛听取民意、集中民智和充分凝聚各方共识的基础上形成的”。故选D项。
【6题详解】
本题考查学生筛选概括文本信息,探究文本中的某些问题,提出自己的见解的能力。解答此类题目,首先要明确题干的要求,如本题“根据材料四内容,给《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提一条修订建议并给出理由”,然后到材料四中圈出现行《办法》中存在的不合理情况,分析这种情况带来的弊端,再给出解决的措施,并陈述理由。“依据《办法》,夫妻双方只能在负责自己的父母养老时获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若夫妻双方仅有一方具有工作收入,实际上承担着夫妻双方父母共同的养老,但法律却只允许其在缴纳个税时抵扣自己父母的养老费用支出,不允许抵扣对方父母的养老费用支出,这不仅不合理,而且可能引发家庭内部矛盾,不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办法》中只是把自己父母纳入赡养父母专项扣除的范围,作者认为这是“不合理”的,由此可以提出建议,即应把岳父母和公婆纳入赡养父母专项扣除的范围;材料四中说“若夫妻双方仅有一方具有工作收入,实际上承担着夫妻双方父母共同的养老,但法律却只允许其在缴纳个税时抵扣自己父母的养老费用支出,不允许抵扣对方父母的养老费用支出,这不仅不合理,而且可能引发家庭内部矛盾,不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由此可知,将岳父母和公婆纳入赡养父母专项扣除的范围有利于家庭和社会的和谐,符合家庭的实际情况,能够传扬倡导孝敬父母的社会风尚,让纳税人更能切实感受到减税的效果。考生围绕这些内容进行答题即可。
【点睛】客观选择题侧重对文本内容的把握,每个选项涉及的答题区域往往是一则材料或一则材料的局部,或四个选项的答题区域虽然来自多则材料,但也往往围绕一个共同大方向。考生要会读,就是会读文或图表,会读选项。会读文或图表指能读出文本陈述的事实及核心、文本列举的数据及其差异、材料显示的作者的观点和态度等信息点;会读选项就是阅读试题选项时能读出选项命题者命题的侧重点。还要细对,就是精细对点,把读文或读图读出的信息点与选项的命题点进行细致对照。命题者往往会在细处着手,这就需要考生细心筛选信息点和命题点。接着就要严排查,就是在细对的基础上严格排查四个选项,发现选项与原文信息不一致的地方,进行确定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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