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吴潘二子事 顾炎武 苏之吴江有吴炎、潘柽章二子,皆高才。当国变后,年皆二十以上,并弃其诸生,以诗文自豪。


【参考译文】
江苏吴江有吴炎和潘柽章两人,他们都是优秀人才。明朝灭亡后,他们年纪都已二十多岁了。他们一起放弃了科举之路,以写作诗文自豪。不久他们说:“这还不足以留传后世,应当写出一代史书,来继承司马迁、班固的事业。”于是他们买来《实录》,又广泛搜集人们所收藏的文集奏疏,埋头写作,起早熬夜,辛劳不已。他们亲手所写的书稿,堆满了床,装满了书箱,他们的才能得到充分发挥。等到几年后就有了名声,我于是多次和他们交往。
适逢湖州庄氏的祸难发生。庄氏名叫廷鑨,双目失明,不怎么通晓古今。因为司马迁有“左丘失明,乃著《国语》”的话,便想发奋著书。廷鑨招来宾客,日夜忙碌,编辑成《明书》。廷鑨死后,他的父亲胤城流着泪说:“我的三个儿子都分了家,只有二儿子死了没有后嗣,我痛惜他的志向,应当先刻他的书,然后再为他安排继承人。”于是书得以付印行世。因为仰慕吴、潘的盛名,想借他们加重自己的地位,便把他们列入校阅者的姓名之中。
书共有一百多卷,其中很有一些忌讳的话,本来都是前人低毁之辞而未经删除的。庄氏是巨富,浙江人得到他的书,常常拿着书去恐吓他,索取想要的财物后才离开。归安县令吴之荣,因为贪赃枉法被捕入狱,后来遇到赦免才被放出。有一官吏教他买了此书,前去恐吓庄氏。庄氏想答应他的要求,有人向庄氏说:“如果一个接着一个来,就是把您的财产都用尽,也满足不了他们的要求,不如通过辨明是非来拒绝他。”于是拒绝了吴之荣的要求。吴之荣向大官告发这件事,可大官却袒护庄氏,不认为吴之荣有理。吴之荣到了京师,把书中有关的忌讳语摘录下来向朝廷密奏,四大臣非常生气,派遣官吏到杭州,逮捕了庄廷鑨的父亲和他的哥哥廷钺以及弟侄等,还有在书上列名的十八个人,全部都被判死罪。那些刻书、卖书的人,以及没有发觉的知府、推官,也都受牵连定了罪。还挖开廷鑨的坟墓,焚烧了他的尸骨,登记没收了庄氏的家产。被杀的有七十多人,吴、潘二人也同时遇难。在审讯时,有人改变言辞要求宽恕脱罪,吴炎独慷慨陈辞,痛骂不绝,宫吏不能忍受,对他拳打脚踢,直至打倒在地。潘柽章因为担心连累母亲,不骂也不申辩。
吴、潘二人平时对父母孝敬,对朋友友爱,感情真诚厚道,以古人为榜样,从这方面看,那么他们二人是相同的。我前往越州拜访潘君时,我的外甥徐公肃新考中了状元,潘君劝我一定小心谨慎,不要因为外甥显贵而降低自己的气节,我很感激他,表示不敢这样。两君都比我小十几岁,我却把他们视为我所敬畏的朋友。正因如此,当庄廷鑨编书时,他嘱咐门客邀请我到了他家一次。我看不起此人不学无术,最终离开了他家,因此书中没有列上我的名字,使我幸免于难。两君所著的书有若干卷,尚未脱稿,又向我借所藏的书一千多卷,全部丢失。我不忍心让两君喜好学习、身体力行的美德不得流传后世,因此把他们的事迹写下来。并且他们确实是史学家的人才,不是庄廷鑨一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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